【中华美育舞蹈大赛】2025-2026第十届中华美育舞蹈艺术展演报名中!

发布时间:2025-09-21 20:01:12 查看次数:65535


各有关单位、中教联各有关部门:

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选择。

2025~2026第十届中华美育舞蹈艺术展演(以下简称“舞蹈展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传播美育、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做好政府助手,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对于不同类型、不同专业舞蹈艺术研究及服务培根铸魂,提升舞蹈艺术研究及服务从业者素养和服务品质,打造一支高学识、高能力的优秀舞蹈艺术研究及服务团队,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性谋划、工程化推进、产业化落地,推动舞蹈艺术研究及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时,用新视角、新途径、新方法发挥美育在舞蹈艺术教育中的突出作用,将中国舞蹈艺术研究及服务与国际接轨,成为舞蹈艺术研究及服务走出国门的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平台,以切实行动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新时代中国形象,彰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贡献一份力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展演时间:2025年8月-2026年12月31日

主 办 方:新华通讯社解放军分社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美国认证协会

协 办 方:中华美育舞蹈艺术研究院

承 办 方:中教联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设置

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青少儿舞蹈、体育舞蹈、街舞、广场舞、旗袍秀、走秀

展演形式

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

展演分组

(个人单项及组合)

小学组按照北京市入学标准(8月31日)为基准

例:如选手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号以后,该选手组别为幼儿组(5岁)

如选手出生日期为2019年8月31号之前,该选手组别为小学初组(6岁)

幼儿组:学龄前    小学初:6-7岁     小学中:8-9岁

小学高:10-11岁   初中组   高中组    高等院校组:普通院校组/艺术院校组

成人组:包括职业组、非职业组

展演费用

中国区总展演

独舞2800元/人    2-4人2700元/人      5-9人1800元/人    10人以上810/人

(费用包含:场地费、评审费、组织费、证书、奖杯、高清照片)

全球总展演(另见附件)

参展要求

1、中国舞、现代舞选手须表演一个与参展选手本人或团体专业程度相符的剧目,专业组选手须另行准备一分钟的基本功展示(音乐自备)

2、专业组芭蕾舞选手须表演一个原创剧目和一段古典芭蕾变奏。

3、芭蕾舞选手、国际标准舞选手、无需进行基本功展示。

4、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群舞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为原则,古典芭蕾变奏可根据原创剧目时间表演;

5、参展选手需自备服装、道具及参展所需的全部音乐。

6、组委会依据国际舞蹈比赛惯例,不提供灯光舞美、音乐以展演现场所呈现的实际效果为准。

7、不同组别、形式、剧目参评可申请兼报,国际标准舞选手参加两个不同小舞种展演,视为兼报,申请参选的兼报者,需另行缴纳兼报评审费。

8、所有展演参展选手报名即视为同意授权给组委会参展剧目(曲目)的视频,图片,音乐用于网站、媒体等的宣传和传播。

报名方式所需材料

1、于展演组委会授权单位登记报名

2、北京以外的选手可以通过视频进行参展或者当地有分赛区的必须通过分赛区进行报名

(1)参展视频录制时需报幕(自报姓名、专业、曲目),视频需横屏录制。录制时保证参展选手人脸、乐器、手指在同一画面,视频不能有任何人为剪辑。注意着装得体大方。

(2)视频时长不超过4分钟,录制视频大小需在200MB之内。

(3)选手自行上传至组委会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公布时间将与现场赛参展证发放时间一致,现场赛开始日前一天0点截止上传),组委会不以微信方式接收视频。

3、报名提供资料(由选手培训单位收取电子版材料提交给组委会)

(1)真实填写报名表一份;

(2)一年内2寸彩色照片(底色不限);

(3)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电子版一份。

奖项赛制及评分标准

2025-2026第十届中华美育舞蹈艺术展演奖项评分标准为: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 (注:因分数并列会使其他奖项有1%-5%的浮动)。

赛制

1.学生参加2025-2026第十届中华美育舞蹈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可免费申请“优秀指导教师”证书(所有证书收到后,如发现问题请在展演结束30日内申诉,过期无法补发)。

2.2025-2026第十届中华美育舞蹈艺术展演评委会均由中华美育舞蹈艺术研究院院长一人和专家委员多人组成,评委人数根据展演情况而定。

3.按照不同年龄组分别展演和评定,分别评选出获奖者。

4.展演为10分制,由所有评委分数的平均值决定。组委会仅有组织、现场调度等权利,不干涉评审委员会及现场评委的打分及评分规则。

5.距开赛7天内公布所有展演选手的时间、地址及展演信息。

6.所有调整时间的选手将放在本展演当天最后1小时,所以该时间段中有各年龄段选手,且不参与晋级全国或者全球总决赛和特别金奖评奖活动(请选手慎重决定)

7.展演期间要着正装或演出服。

参展事项告知

1.参展者报名时,须真实申报和填写材料,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2.参展者在展演前一周向报名点查询电子参展证,按照参展证编号顺序进行展演。

3.舞蹈原创剧目可申请指导类奖项的评选,申请参展的编创者需另行缴纳编创奖评审费500元。

4.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群舞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古典芭蕾变奏可根据原创剧目时间表演。超过规定的表演时间被叫停不影响参展成绩;

5.展演选手一小时后未签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参展资格,展演时间不因个人原因进行调整,请各位选手提前安排好时间,北京地区参展证出来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展的,不予退费。

6.组委会拥有对各轮展演、颁奖音乐会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所有因展演而产生的音像制品及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就此组委会不再向选手另付报酬,选手有义务参加关于本次展演的演出。

7.选手如需伴奏,请按照组委会截止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7790716@qq.com,现场带U盘备份,如选手提供的伴奏放不出来,责任选手自负,需听从组委会安排协调展演时间后延。

8.活动时间如因不可归责于组委会的原因如台风、地震、火灾、政治等不可抗因素,致使选手、参与者不能、不适宜按正常计划继续开展活动,组委会有权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适当的应急处理,并安排其返家或滞留,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和后果由选手、参与者或保险公司予以承担。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活动停止的,组委会应积极协助展演选手及参与者、并积极组织救援,但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0.展演选手及参与者在报名同时即被视为了解本特别提示的相关内容,并同意接受有关约束、承担有关义务和责任。

11.涉及由选手及参与者填报与签署的所有材料和文档,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对选手、参与者、组委会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5-2026第十届中华美育舞蹈艺术展演安全免责协议

凡报名参加2025-2026第十届中华美育舞蹈艺术展演活动的所有相关人员,均承诺:自己是健康的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已经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2025-2026第十届中华美育舞蹈艺术展演活动安全免责协议》的全部条款,并需在报到现场提交本协议后方可参加展示活动。

本协议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免赔协议。如果在本协议上签字,即表示:你已完全知晓、理解和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一、请各参展人员注意活动期间的安全,把握好自身健康状况,对于现场展示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包括个人不注意安全、交通工具带来的危险、疾病带来的危险,第三方带来的危险,以及任何意外情况,举办方不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二、所有参展人员应当遵守场地内的安全维护规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活动组织方。如与他人发生争执,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与举办方无关。

三、严格遵守场地消防安全规定。1.参展人员应遵守场地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工作证指定区域工作。2.参展人员在展示活动期间(包括装台、走台、彩排、演出、拆台)使用场地专业设备时,必须有场地专业人员参与并服从指挥。3.严禁使用明火,如电焊机、气焊机、打火机等。不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场地,物品包括:各种可燃气体瓶罐、各种焰火、鞭炮类、冷烟花、礼花弹、烟柄等。4.场地严格执行验票制度,演出期间一律凭票进入观众厅,无票人员不得入内。5.演出工作区域包括:舞台、侧台、后台、马道,一切演出物品务必码放整齐,时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无障碍。6.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情况下,遮挡或挪用消防专用器材和设备,包括: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手报钮、消火栓、干粉、气体灭火器、消防防火幕、防火帘、温度感应器、烟雾感应器、消防喷头等。所有消防器材在没有失火情况下不可随意动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按消防法规追究刑事责任。7.场地为无烟区,场地内严禁吸烟。各参展队伍领队有责任对全体师生进行传达。场地如发现参展节目的相关人员在场地内吸烟,有权立即制止,举办方立即取消参展作品的参展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人民币。8.参展人员在走台、演出期间,对场地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并于离场前支付。若未能支付,举办方有权取消此参展作品所获荣誉。9.因演出要求,需在观众席区域内布置任何设备,请各参展人员注意不得损坏设施设备和物品。10.场地有权对参展作品在装台、演出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参展作品相关人员必须配合整改。11.参展人员在场地期间,须佩戴场地证件以备检查,场地方在场地内发现无证人员时,有权将其带离场地。12.参展人员带入场地的一切物品,场地没有看管义务,演出活动结束2小时后参展人员物品未撤离场地内部或露天区域,场地将视为场地垃圾有权自行处理,并按国家相关标准向参展节目领队收取垃圾处理费。

四、严格遵守意识形态规定。

(一)参展单位要对表演的服装、舞台设计、表演形式等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且要符合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

(二)参展人员要确保演出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否则将承担一切后果: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参展人员郑重声明:对上述内容均已阅知并无任何异议,如有违背将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三)参展人员将严格履行合约,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部门的管理。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参展人员将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参展即代表以上条款所有参展人员均已认真阅读,并完全同意。


附:报名表(微信二维码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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