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11:16:00 查看次数:46


各有关单位、中教联各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0号,详见附件1) 精神,为提高中华美育行业培训和考评工作的质量,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推动行业技能培训和考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中华美育对现有证书项目开展自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和内容

自查的范围和内容是,与中华美育签署协议,合作开展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 一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是否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是否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是否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 二 )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有无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XXX 部”“原 XX 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 三) 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和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是否存在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

(四)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 五 )是否存在宣传、推广项目时引用XXX是人社部批准成立,并将中华美育可查询界面截图改造,混淆概念,虚假或夸大宣传证书效力。

二、步骤安排

( 一 )全面自查(4月1日-4月25日)。各自查范围内的合作单位对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申请发证活动进行全面自查。

(二)各项目合作单位于4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自查报告和管理承诺书,并提交各自合作机构信息,填写备案登记表,报中华美育总部备案。

三、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支机构、各项目合作单位接此通知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培训招生、证书宣传等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强化宣传引导。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政策宣传,做好行业技能培训考评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三)积极稳妥实施。要稳妥处理清理规范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杜绝边清理边违规开展活动的行为,对培训考评发证活动实施常态化动态管理。

附件1:


2022-04-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华美育联席办公会


中教联


二0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