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0 14:48:00 查看次数:65535
中华美育包括:学校美育、家庭美育、社会美育。
美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对全面改进中华美育作出重要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加强中华美育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助力美育改革发展,由新华通讯社解放军分社、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北京体育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美国认证协会等国家机构和事业单位联合主办了“中华美育系列活动”。该“中华美育系列活动”独家具体执行承办单位为“中教联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并且于2017年申报并正式获得中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中华美育”知识产权保护证书(证书号:2019F00738013),是可以将“中华美育”品牌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华美育服务内容涉及但不限于公益、活动、会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供应链、志愿者、乡村振兴、 社区服务、健康管理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品牌发展等。
中华美育精神是基于个人对人类及社会的积极认识、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价值取向,是个人对生命价值、社会、人类和人生观的一种积极态度、是传统美德、时代精神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精神财富高度融合的产物。特此,作为“中华美育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美育平台组建成立了中华美育志愿者服务中心(非法人单位)、中华美育社区服务中心(非法人单位)、中华美育助残帮扶中心(非法人单位)、中华美育健康调养中心(非法人单位)等。传播美育、弘扬中华美育精神,通过分层分类的模块化培训及资源对接,对于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优质产品或项目推广进行培根铸魂,提升从业者素养和业务品质,打造一支高学识、高能力的优秀项目团队,做好中国产品,讲好中国故事,将中国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变得可持续性,并与国际接轨,成为中国优质产品和服务走进中国千家万户,以及走出国门的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平台。
同时,作为“中华美育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美育专业技能培训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而设立的专业人才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美国认证协会在全球的认证属性,中华美育专业技能培训证书作为持有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参考,在全球范围内通用。
近日,中华美育发现有不法分子恶意冒用“中华美育”名义,伪造证书文件,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渠道非法销售所谓“荣誉证书”、“聘书”或“聘任证书”,并收取高额费用。此类行为严重侵害了中华美育声誉,扰乱了中华美育市场秩序,涉嫌违法犯罪。为维护中华美育合法权益,澄清事实,中华美育郑重声明如下:
1、中华美育是由国家政府部门批准,合法合规的正规生态型平台,并且于2017年申报并正式获得中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中华美育”知识产权保护证书(证书号:2019F00738013)。是可以将“中华美育”品牌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华美育对外开展的合作,均会出具书面授权文件,且所有授权文件均可以通过溯源的方式,在中华美育官网( http://www.zhmy.org.cn )-“在线查询”栏目进行查验。中华美育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中华美育名义对外销售“荣誉证书”、“聘书”、“聘任证书”并收取相关费用。
2、所有冒用中华美育名称、标识、公章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即刻停止一切伪造、宣传、销售行为,删除全部虚假信息,并在其传播渠道公开澄清道歉。
3、中华美育全面收集侵权证据,将依法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进行举报,并启动法律程序,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4、中华美育所有合作机构及正式成员均可通过中华美育官网( http://www.zhmy.org.cn )这一官方渠道申请、推荐、审核程序产生,绝不面向社会公开售卖。公众请注意辨别,如遇可疑推销或已遭受损失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中华美育联席办公会
中教联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